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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利!受肺炎疫情影响这些企业和个人享受国家税收上减免

时间:2019-10-26 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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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利!受肺炎疫情影响这些企业和个人享受国家税收上减免

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可以说各行各业都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我们国家也在积极的出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来扶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小编在此针对国家近期出台的一些干货性的财税政策文件的以及个人的解读以飨读者。

对企业的利好首先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24号》文,文件内容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关于此文件具体内容小编在此就不在赘述了,文件的出台主要是帮助全国除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适用于3%征收率的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很多小伙伴看到文件误以为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都变为1%,这是不对的。13号文所强调的是原来适用于3%征收率现在 暂按1%。对于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以及劳务派遣差额计税的征收率还是5%这个小伙伴要尤为注意。13号文文件截止的时间是5月31日。24号文出台是把13号的截止时间顺延到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第8号》文件出台国家除了对扶植小规模纳税人,还增加了一部分对于受疫情原因的影响。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优惠措施。主要由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以及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服务类企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面免征增值税小伙伴们都没有什么疑问,但在具体执行中,小编看过很多餐饮企业税率选择性错误选择了"0税率”其实这是错误的。应该在税率选择上边选择“免税”一项,这样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说了这么多企业税收的减免,小伙伴们要问了,个人有没有什么利好政策了。下面也就是小编要提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0号》文件中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企业在疫情期间分发给单位员工的防疫物资 物品 药品。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小编在此需要特殊说明一下,在10号文中对于个人取得免征个税收入,企业财务人员在个人所得税月度申报中应填写到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栏中。如果个人对取得的这部分收入不确定单位人员是否填写正确,小编给大家推荐一款App:个人所得税(请小伙伴注意看好各大应用商店上发布者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不要下载错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看自己每月的收入明细申报是否正确,如果发生企业财务人员在填写收入免税一览中错误导致多扣税款,也不要过于担心,我们只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己在软件中更正即可,税务部门就会把多扣得税款从国库返还到你的个人账户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财税文件的解读,接下来小编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财税以及金融上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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