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通讯员 李志春)9月18日00时06分,泸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古登中队值班室接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指令称:在泸水市称杆乡菜市场附近路段处,有一辆大型货车与一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同时联系秤杆乡卫生院前往急救。古登中队民辅警到达现场后对受伤人员的的伤情、事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现场周边道路进行管控,保障道路畅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确保救护车和医护人员顺利到达现场救援;在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后,中队人员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对伤者包扎救治、安抚和稳定受伤人员情绪,并协力将受伤人员抬上救护车,确保了医护人员将伤者第一时间送往怒江州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为伤员得到及时救治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经查,9月17日,驾驶人李某驾驶云L6537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喀纳斯一东兴(喀东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行驶至喀纳斯一东兴(喀东线)K6991+100米处时(泸水市称杆乡境内),与对向行驶的柒某驾驶的云Q86310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驾驶人柒月华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柒某在怒江州人民医院接受救治。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辑:刘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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