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开鲁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此次招聘东北地区只在东北师范大学设招聘面试点),招聘34名教师到开鲁一中任教(事业编制)。
一.招聘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应聘者应为国家免费师范生、原“985”“211”重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及研究生或者起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其他院校的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注:1.高中阶段在汉授学校就读。2.起始本科为全日制汉授四年制本科毕业)。应聘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教师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并持有对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签约后必须在开鲁一中工作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4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体育2人、计算机类2人。
三.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来确定拟招聘对象。
1.宣讲招聘条件。
2.收取自荐书。
3.资格审核。
4.面试。以问答的方式组织面试。每一位应聘者要回答两个问题。面试小组成员依据《开鲁一中招聘教师面试标准》对应聘者进行打分。
5.汇总成绩,确定拟聘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对象。
6.签订协议。政审、考核、体检。
四.招聘时间、地点
宣讲和面试时间:5月21日上午8: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原校史馆)多功能厅(二)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开鲁一中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教体局和开鲁一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核定编制(事业编制),签订合同,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联系人:王老师 15847518988
来源:通辽市开鲁一中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