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34号)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广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桂环字[]66号)的部署,7月至11月我市将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自开始我市在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横县五个小造纸厂、宾阳小制革群及邕宁大塘糖厂等非法排污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宾阳清平水库上游地区小纸厂群污染水源等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等到了解决。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为了巩固和深化我市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