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出通知,将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有关文件中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我觉得这对于义务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是一件非常值得开心的事了,毕竟要求教育工作者的工资高于公务员的工资,这个政策其实在几年前就已经提出来了,但是并没有完全的去实施起来,教师工资低也导致很多的教师怨声载道。
此次督导主要围绕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
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情况等内容。
督导分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
1:3月—7月,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县(市、区)。2:9月—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
方式有哪些: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
通知强调,督导结束后,督导结果将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市、县进行问责,并在中央主要媒体公布。
从以上内容上可以看出:微服私访与深入校和实地考察、暗访是不谋而合。
综合疫情影响、教育部督查意见可以大概分析出过程,3月—7月为各地自查,9月—10月为联合督查组督查,真正落实应该在年底两个月。
我觉得这一政策才刚开始执行,要是采用微服私访和深入学校这样可能还不是特别现实的,如果说此政策已经展开实施执行有相当长的时间了,那么深入学校调查中小学老师的工资卡,看工资是否有公务员的收入高,这才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个政策在全国各地范围内实施起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其实各个地方政府对于当地教师的收入水平都是非常清楚的,因为所有的在编教师的收入都是由财政拨款的,那么一年到头教师能够拿多少钱,政府大致都是了解的。而且如果真的要查,教师的银行卡里都是有非常明白的记录可查。
目前,教师和公务员主要的收入差距,主要在于两点:
第一就是车补。
这个是所有事业单位职工的痛,都是体制内的人员,都进行了公车改革,结果到了最后一个发放普惠性车补,一个要求实报实销(基本等于没有)。这块收入,根据地区的不同,一个月至少差个五六百元,对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相当于工资收入的四分之一了。
第二就是年终的奖金。
公务员有年终十三薪,然后不少地方还有精神文明奖、综治平安奖等奖金,公务员的所有奖金都是由财政全额保障的。
而对于教师来说,很多地方政府虽然明确奖金可以发放,但是财政只承担一部分金额,其余要求学校自筹。对于学校来说,老师那么多,哪能筹到那么多钱,所以基本上就只能发放财政保底的那一部分。
所以,不需要所谓的督查,很多地方政府都知道教师收入低于公务员。如果真的要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其实只需要国家明确下发一个文件,要求各地政府必须把教师工资收入调整到公务员相等水平,否则对相应人员进行追责,并开通相应的投诉渠道,那么就可以做到。
但是国家不会这么做,因为教师群体确实在体制内比较庞大的,不少地方的政府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起那么多教师的收入提升,而降低公务员收入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些年来,关于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只能是优先保障公务员群体的利益,毕竟他们才是政策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