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间7点多钟,溧阳市昆仑派出所在其官微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具体原文内容如下:
6月13日凌晨5时许,溧阳市昆仑街道某酒店入住的客人吕某因意外坠楼身亡。经溧阳市公安局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和法医检验,排除案件可能。
这件事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可是就在前天,死者家属以在酒店大门口放置遗像、摆设花圈,以及在酒店大堂内及大门口烧纸钱的方式向酒店索要赔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影响酒店正常营业。溧阳市昆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说服劝解工作,并告知死者家属该行为属违法行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责令死者家属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然而死者家属不听劝解,继续上述违法行为。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夏某君等5人依法口头传唤带离现场。
经民警调查取证,夏某君等5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昨日,溧阳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夏某君等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民警友情提醒:遇到事情,我们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但必须依法依规办事,万事不要过激,而把自己从合法公民变成违法者!!
本文作者:溧阳市昆仑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