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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刺死霸凌者成为悲剧的结尾

时间:2019-04-07 0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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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刺死霸凌者成为悲剧的结尾

我是老徐。

最近看到一个挺让人气愤又无奈的新闻。

今天这篇文章我在写的时候挺心痛的,这个事情的关注度很低,因为「木已成舟」,但这件事其实挺值得我们去关注。

因为他是个「典型案例」。

当然,另外一边更让老徐气愤的是来自媒体报道中当地警察的一句“你不杀他,他怎么会杀你?”

整个事件是个悲剧,但悲剧的发生从来就不是个体的责任。

而这样的悲剧,随时发生。

1。

9月25日下午,贵州瓮安法院发布了一则公告。

对近期媒体关注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审判结果表示关切,会立即开展工作。

法院提到的这起案件,是发生在瓮安四中校外的一起命案。

因为屡遭校园霸凌,14岁的陈泗翰用刀将霸凌者李小东刺死,最终法院裁定陈泗翰不满足正当防卫的要求。

判处8年刑期。

而这一则简短的公告,却把这宗充满争议的案件一笔带过。

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陈泗翰当时还是一名初三学生,在贵州瓮安四中读书,成绩非常优异。

事发当天,陈泗翰因为起晚了怕迟到,一路飞奔到学校。

到校后陈泗翰便到食堂排队打粉吃早餐。

这时排在前面的李小东一连踩了他几脚,陈泗翰表达了不满,而李小东叫嚣:

“我喜欢踩。”

这句话激怒了陈泗翰,他一把推开了李小东,两人随即扭打起来直到食堂阿姨呵斥才散开。

可李小东不依不饶喊道:“放学等着。”

之后陈泗翰吃粉时,李小东的同伙留级生金威走过来敲他的头放话威胁,甚至往他的碗里吐口水。

陈泗翰不敢说话,还是默默的吃粉。

第二节课后陈泗翰在走廊透气,李小东拿着刀带着几十号人围住了他。

并且二话不说就开始动手,陈泗翰被人边推边打一直逼到厕所里。

期间金威还想拿起厕所的扫把殴打陈泗翰,被其他同学制止。

殴打持续十几分钟后,李小东问陈泗翰服不服,陈泗翰没有回答。

而这,就是整个案件中的伏笔。

下午放学时金威到陈泗翰的班级里将他强行拉出来,一直拉到校外的小巷子里给李小东霸凌。

途中同年级同学贺翔鬼使神差地递了一把刀给陈泗翰。

两人进入巷子后李小东直接扑向陈泗翰。

这时候陈泗翰拔出刀子刺入了李小东的胸部但并未伤及要害。

此刻,危险升级到最高点。

李小东摸着伤口说完一句「这是要哪样?」后也拿出刀子再次扑向陈泗翰,并一刀刺入了他的背部。

而陈泗翰也在这个瞬间猛刺了李小东胸部一刀之后逃走。

最终陈泗翰重伤入院,而李小东拿着刀追了几十米后倒下不治身亡。

一死一伤,一出校园霸凌就以这样的悲剧收尾。

但接下来的事情,才是魔幻。

2。

受伤后的陈泗翰被送入医院,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因为刀伤他的左肺部压缩75%,医院直接下达病危通知书。

在案发第二天当地警方就到医院审讯,彼时的陈泗翰刚刚苏醒,还带着氧气罩。

第二次审讯是在一周后,由母亲李荣惠背着他到公安局录口供。

陈泗翰表示当时天气很冷,他只穿着一件薄衣服,在审讯室里一直挨冻。

从早上8点审到下午2点,中间他没有吃上一口饭。

因为很累只想快点签字结束,他最后也没有核对笔录。

在审讯中,最大的模糊点在于陈泗翰到底有没有主动伤害李小东。

这里也是老徐在看@澎湃新闻的采访报道中最生气的点,根据采访中陈泗翰回忆。

当时他告诉警方自己是迫不得已才刺了李小东。

可这时警方的回复却是:

“你不杀他,他会杀你吗?”

这种魔幻的反问,犹如那句俗套的“你不诱惑他,他会强奸你吗?”

陈泗翰很清楚自己无法辩驳,因为那条巷子没有监控,从头到尾只有他们俩。

没有人知道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

(后面巷子被大门封住了)

5月中旬,警方开始协调双方和解,陈泗翰父亲陈善坤表示当时对方很平和。

陈泗翰也希望着自己可以回到学校重新上课,备考中考。

一家人都以为这件事终于尘埃落定,没想到不到一个月,事情就失控了。

6月9日,陈泗翰刚过完15岁的生日就被警方带走关押,理由是:

“对方家属闹得很凶,先暂时关进去。”

而此时瓮安四中也出来“助攻”,给李小东开了个《在校表现良好》证明。

陈善坤很纳闷,李小东在学校不止霸凌了一个学生,而老师都没有发现。

他们前前后后找过学校10次也没个答复,居然这个节骨眼上跑出来搞了个这样的证明。

不仅是李家人,警方和学校三方态度突然扭转,连同法医也一起转变了。

法医重新鉴定了陈泗翰的伤势,减轻为轻伤一级。

依照这样的形势,陈泗翰肯定是要坐牢的。

面对四面楚歌的局面,陈泗翰父母为了孩子的前程,祈求李家一份谅解书。

甚至不惜脸面给李家人当面跪下,可对方根本不领情,继续大闹。

一审时法院一纸判决下来——陈泗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一致认定,是被害人陈泗翰挑起事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理由如下:

1 陈泗翰在厕所被殴打后,对李小东说了“不服”,先挑起事端。2 刀是陈泗翰有预谋戴在身上,属于约架,不算正当防卫。

可事实上这些情节陈泗翰从未承认过。

此后陈泗翰的父母四处奔走,为了让儿子尽快出狱愁白了双鬓。

他们不理解,儿子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不算正当防卫?

他们花费300元请人写材料,复印了无数的申诉书,光复印费用就花了上千元。

3。

这个案件最受争议的地方,便是陈泗翰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判罚,是否合理?

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反杀者大多能得到一定的减刑,或是判为正当防卫。

可为什么到了陈泗翰这里,一切强硬得如此反常?

首先我们要知道正当防卫的概念: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的昆山反杀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当晚昆山龙哥驾驶轿车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一辆电动车发生轻微刮擦。

事故发生后龙哥不依不饶,拿出砍刀追砍电动车车主于某某。

于某某虽然一直躲避,但还是被砍中。

可就在此时,龙哥的刀不慎滑落,于某某捡起刀反过来砍向龙哥。

龙哥虽然四处躲闪,但最终还是被于某某砍伤在草堆中不治身亡。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对于这个事件的争论异常激烈。

有人认为于某某捡刀反砍是正当防卫,而有人认为于某某追砍龙哥是防卫过当。

在争论之下,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与检察院宣布于某某为正当防卫。

这也给正当防卫的标准提供了案例支撑。

当然,这并不是个例。

2月8日晚,唐雪参加完朋友聚会后乘坐朋友的车回家。

当车辆到达村口时,与村民李某湘发生纠纷。

当晚凌晨李某湘决定上门跟唐雪讨说法,因为对方气势汹汹,唐雪拿起匕首出门察看。

结果两人扭打在一起,混乱中唐雪的匕首刺中李某湘导致后者死亡。

最终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唐雪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些案例与陈泗翰的案例比起来,有很多相似之处。

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被迫反击,之后致施暴者死亡。

如果陈泗翰的陈述是真实的,那他的确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

倘若真是事实,那这几年的牢狱,算是彻底毁了他的人生了。

不过令老徐感到心痛的是,他就算坐了6年牢出来。

嘴里一直念叨的都是:“我犯下了滔天大罪。”

4。

在监狱中,他多次写信给自己的父母,表达对父母的思念。

从信件的内容中可以看出他虽然有冤屈在身,却从不怪罪他人。

这些年他一直在自我反思,认为不应该如此冲动。

小小的年纪,在字里行间却体现出对家庭的担当。

一个被霸凌者,却在反思自己的过错,善良至此,还有什么可要求他的?

并且入狱之后,陈泗翰也没有停止学习的步伐。

通过学习顺利考到了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并准备出狱后专升本。

与此同时。

功夫不负有心人,陈泗翰的父母终于找到了肯接这个案子的律师林丽鸿。

经过多方申诉,加之最高法重新解释正当防卫的标准。

今年8月份21岁的陈泗翰顺利减刑2年出狱。

这对于他来说,是万幸,亦是不幸。

21岁的年纪本该是享受着大学生活,汲取更多知识的时候。

可他只能呆在监狱里,人生完全被改变。

就如他所说的:

“一张白纸上面有一个黑点,大家注意的还是白纸上的黑点,不可能去注意其他白的地方。”

陈泗翰很清楚自己未来需要面对的压力有多大。

但回到当时,他被欺负成这样,要么他死要么对方死,他该做什么决定?

如果遵从丛林法则,那就只能让对方死,但对方死了,自己的人生也毁了。

这一切,源于当年对方主动踩他的那一脚。

老徐关注这件事,因为我代入了自己,我不知道若换成我,我该如何去抉择?

是「以暴制暴」,还是「认命低头」。

无论哪一种,我都无法找到我为什么要去作出选择的理由,就因为对方想欺凌我吗?

但实际上,以陈泗翰为代表的校园欺凌案件数不胜数。

他的判决影响意义大于案件本身。

老徐也在想着,如果我的孩子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要如何教育他?

是躲还是打回去,但打回去就是坐牢,难道无解吗?

我相信,很多人都跟我有同样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期待一个答案,难道真的是「老实即原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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