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合理保护、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加强采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对苏米图苏木苏里格嘎查、伊连陶老盖嘎查细枝岩黄芪(花棒)采种基地林木种子的采种期限予以公布,望广大农牧民能及时地掌握树种的采种期,最大限度避免强采、掠青等行为的发生。现予公告如下:
一、采种期:细枝岩黄芪采种时期为每年的8至9月。
二、采集和收购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林木种子生产档案,包括种子产地、采收时间、采收数量、质量检验证书、加工调制方法、包装与贮藏方法、责任人和林木采种登记表等内容。
三、在林木种子生产基地内采集种子的,由种子生产基地的经营者组织进行。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林木种子不成熟季节,不成熟林分内抢采掠青以及损坏母树的树皮、树干、枝条和幼果等,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由林草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所采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