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XX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建 设 标 准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设施标准
一级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优秀标准)
1.独立成院,没有和政府办公室在同一场区,站舍面积在300㎡以上,室外有方便群众活动的小型文化广场,且配备健身器材、篮球场、乒乓球台等文化体育设施。
2.内设图书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室(电子阅览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管理用房和多功能厅,并配备相应设备:图书阅览室面积达到50㎡以上,藏书3500册以上,报刊15种以上;文体娱乐活动室有棋牌、锣、鼓、乒乓球桌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电子阅览室电脑10台以上;培训室桌子不少于30张,座椅不少于60把,配备有上网电脑、电视机、DVD机和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
3.所辖村85%以上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小型文化广场,设有图书室、文化娱乐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等,并配备相关活动器材。
??4.所辖区有3支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文艺队伍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二级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合格标准)
1.独立成院,和政府办公室在同一场区,站舍面积在300㎡以上,室外有方便群众活动的小型文化广场,且配备健身器材、篮球场、乒乓球台等文化体育设施。
??2.内设图书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室(电子阅览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管理用房和多功能厅,并配备相应设备。其中图书阅览室面积达到40㎡以上,藏书2500册以上,报刊10种以上;文体娱乐活动室有棋牌、锣、鼓、乒乓球桌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电子阅览室电脑7台以上;培训室桌子不少于20张,座椅不少于40把,配备有上网电脑、电视机、DVD机和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
?3.所辖村80%以上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小型文化广场,设有图书室、文化娱乐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等,并配备相关活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