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70周年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治理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人员,有利的震慑了犯罪,确保了我县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昨天,县公安局又行政拘留臧屯一保温企业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人员。
杜某月(男,现年55岁,大城县臧屯镇人),其负责的河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治理设施,加工生产过程中废气直接排放。9月17日,违法人杜某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大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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