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宝-宾阳同城生活,点击发布房屋租售、二手买卖、求职招聘、顺风车、商家优惠信息
去年去年,我县在凤凰湖公园、时代电影城对面服装二市场大门口、百汇超市楼下等公共场合安装了既方便群众停车,又方便电车充电的停车棚然而,这样便民利民的市政公共设施,在一些人的眼中,却成了“增加收入”的举措——霸占起来收取车辆保管费。请看下面一则网友在宾阳吧微信后台的留言。
此事当真今日上午,笔者来到了服装二市场大门口▼▼▼
服装二市场大门口停车棚,停满了两轮车,但靠近西面的一侧被人放置了一“保管车”的牌子。
每当有群众骑车欲驶入车棚停放时,一中年妇女马上过来询问是否保管车辆,保管费2元/辆。有的群众一听到“收费”便骑车离开。
面对笔者的质疑
该中年女子告知
停车棚已经被她承包下来
笔者追问跟谁承包时
中年女子又称
市场方
于是
笔者来到了市场办
并道明了来意
该办一负责人表示
市场大门口的停车棚
是其他部门管辖
该办没有权限签署停车棚承包合同
亦没有和任何人签署停车棚承包合同
随后
笔者和该负责人找到该中年女子对质
中年女子先是默不出声
一阵子又和一男子以
我们是某村的
田地被征收了
生活困难
等等理由来为其辩解
并承诺表示
以后再也不占用停车棚保管车辆了
编后语:停车棚为便民利民的市政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更不能将其锁定为“增加收入”的目标。广大群众今后在县城任何一个前文所述的停车棚停车,遇到有人收取车辆保管费或停车费时,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予拒绝。
丨今日责编:12叔
丨内容来源:宾阳吧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宾阳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