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收不回,要打官司吗?
作者:袁国辉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要不要诉诸法律呢?我建议企业慎重,在诉诸法律之前,最好做几项分析。
首先你要判断企业对该项债权的主张是否有充足的依据?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发货回执、发票签收单、应收账款催收证明等。如果对债权的主张证据不充分,就不要急于打官司。
其次要判断债权是否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对于债权超过三年未主张权益的,对薄公堂时法院有可能做出不利于债权人的判决。
再次,要弄清楚债务人拖欠的原因是什么?是属于债权有瑕疵,如商品有质量问题,还是债务人无意或无力付款。债权有瑕疵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各让一步,争取达成销售折让协议。
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经营困难而无力付款的,要与人为善,可以给予宽限期。实在无力付款,又没有资产可做债务保全的,不妨协商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固然会形成损失,但债务重组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等于坏账能得到25%的减税效果。
诉诸法律只建议针对有钱不还的债务人,或有硬资产可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他们俗称老赖。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诉诸法律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权益,也是为了让公司能获得部分收益。打官司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确实无偿债能力的债务人,不要轻易去打官司,即使赢了官司,却照样要不回来钱,反倒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这无异于雪上加霜,造成了额外的成本。
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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