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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多名男子无故殴打他人致伤 被行拘!

时间:2019-02-01 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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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多名男子无故殴打他人致伤 被行拘!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8名违法行为人被处行政拘留。

8月24日凌晨2时许,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县局巡警大队转警称:“刚才,权某某在海州国际广场某酒吧门口被多名男子无故殴打致伤,违法嫌疑人已逃离,现将警情移交你所查处”。接警后,威远镇派出所民警将受害人权某某先行送往互助县人民医院救治,随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发现8月24日凌晨2时许,在海洲国际广场“某某酒吧”门口,八名男子对一人实施殴打后逃离现场,现场极为混乱。为尽快查明案情,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走访调查,经过历时三天深入细致的工作,初步确认李某某等人有重大嫌疑,民警遂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先后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查明了整个案情事实。

经查,8月24日凌晨2时许,互助县林川乡某村村民权某某和朋友包某泰、王某刚在威远镇海洲国际广场“某某酒吧”酒后准备回家,三人行至酒吧门口时,从隔壁“某某酒馆”出来的李某某无故在权某某肩膀处推了一下,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争执中李某某与朋友祁某福、曹某泰、杨某成、孙某庆、石某安、赵某青、师某富八人对权某某拳打脚踢,八名违法嫌疑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对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李某某、祁某福、曹某泰、杨某成、孙某庆、石某安、赵某青、师某富等八人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曹某泰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目前,李某某等七名违法行为人已投送平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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