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泰安交警曝光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01
醉酒行驶,撞桥酿惨祸
06月20日21时许,王某某驾驶鲁JW***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崅峪镇沿24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崅峪大桥桥南头时,撞到桥头上发生单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某死亡、车辆及桥受损。
经调查,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全部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02
礼让三分平安在,抢行一秒后悔迟
07月27日11时许,杨某某驾驶鲁JE***3小型普通客车沿粥顶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天平湖路与粥顶山路南约400米处右转弯时,与沿粥顶山路由北向南行驶李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致李某某受伤。
经调查,杨某某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大,过错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杨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无事故责任。
交通安全
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交警蜀黍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践行文明交通,为自己的生命防撞墙砌上一块块安全砖。
来源:泰安交警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 编辑: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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