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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关于开展区配套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8 09: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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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关于开展区配套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区级配套科技项目管理,对按照《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批复执行的历年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我局现组织开展任务书到期未验收的区配套科技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取得广州开发区配套资金立项批复并签订了区配套任务书,任务书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以前,目前仍处于未验收状态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验收采用会议验收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参加答辩人员为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验收材料编写人员。

验收流程:提交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组织验收评审→验收通过(或项目终止)→项目公示→项目结题。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即日起至4月29日

项目承担单位将一份验收材料报送至区科技业务申报受理服务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7楼702室,联系人:胡天驰,联系方式:83491559)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安排组织验收评审。正式验收时提交书面验收材料5份。

2.评审验收时间:5月至6月,单个项目具体答辩时间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对未能于4月29日前提交有效纸质验收材料的项目,我局将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强制终止,并进行如下处理:1.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2.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经费;3.按相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4.将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月23日

附件:

1.附件1.广州开发区到期未验收的区配套科技项目清单(69项)

2.附件2.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3.附件3.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封面(模板)

4.附件4.关于申请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的报告(模板)

附件2

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准备要求

一、上级单位已结题的(含验收通过、终止、不通过等)

1、封面(模板见附件3);

2、目录(需标明页码);

3、《关于申请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的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4、上级部门结题后下达的正式文件,如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终止通知、验收专家组意见及签到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上级部门全套结题资料(终止项目则提供终止申请材料)如:上级合同书、上级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位凭证及进账单、工作总结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或经费支出决算表、明细表、财政经费支出凭证、发票;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等;

6、开发区配套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7、开发区配套经费到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

8、开发区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1)开发区批复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需在原结题审计报告中披露区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即包含区配套经费支出台账。开发区配套经费支出应符合或基本符合区配套任务书规定。如原结题审计报告中未披

露区配套经费,需联系结题审计报告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区配套经费使用明细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开发区批复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企业自行出具经费决算表及上级经费、区级经费、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表,另需附上区配套资金大额支出的记账凭证、发票复印件,每个项目根据情况附5~10笔,在凭证复印件上做好序号标注(即:在凭证上对应标出支出明细表中所列的序号)。

9、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二、上级单位未结题的

1、封面(模板见附件3);

2、目录(需标明页码);

3、《关于申请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的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4、上级合同任务书、经费下达文件及银行进账单;

6、开发区配套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7、开发区配套经费到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

8、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情况、有关试验和检测情况、分工合作情况、所获成果、专利及相关产品/样机数据、经费使用情况、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清单、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用户使用报告等内容);

9、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10、经济指标证明材料(如销售收入明细表、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如无经济指标可无须提供;

11、开发区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1)开发区批复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包含项目经费决算表,上级经费、区级经费及自筹经费支出明细,如有经济指标还需审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开发区批复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要企业自行提供经费决算表及上级经费支出明细表、区级经费支出明细表、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表,另需附上区配套资金支出的大额凭证、发票复印件,每个项目根据情况附5~10笔,在凭证复印件上做好序号标注(即:在凭证上对应标出支出明细表中所列的序号);

12、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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