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欧瑞视光眼镜店消费退款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网友的热心关注!我局接到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交办表后,工作人员于12月6日到大理市下关泰业广场一楼“欧瑞视光眼镜店”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调查情况:
一、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欧瑞视光眼镜店”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名称:大理市欧瑞视光眼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901MA6KPNNNXU,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开业日期:6月8日,经营场所:大理市下关镇建设东路21号泰业广场商场一层136—2号商铺,经营者姓名:张某某,经营范围:眼镜零售,登记机关: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举报人所述情况属实。同时,经核查,举报人于11月19日在“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系统”针对该事件进行了举报,登记编号:53290000011190018;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6日16:16:18时反馈了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经多次调解,经营者于11月28日退还给举报人386元,剩余1000元于12月6日已转到举报人账户内;12月6日16:20时工作人员将核查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称已收到退款,并表示感谢。
三、我局工作人员对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其服务质量,诚信经营,热诚服务;同时,要求加强员工的各项业务服务管理培训,妥善处理好各项售后服务问题。对此,该店负责人和员工虚心接受并保证立即改正。
四、经营者于12月6日,通过“支付宝”形式向举报人转账退款剩余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