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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24 2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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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6月22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集团上下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集团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锻炼和警示教育。3月18日,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向各党支部、各部室、各全资(控股)公司转发巡察组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3月19日,集团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集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好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集团党委以“从严整改、不走过场”作为总基调,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及时调整充实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组长,直接组织、协调、督办巡察整改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程监督、指导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坚持每周检查、逐项验收,确保集团巡察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几个月来,集团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目前,细化的30个整改任务已完成27个,有3个需要持续整改。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集团发展

集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以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先后制定、修订了《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厦门旅游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厦门旅游集团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12项制度,加强集团党委的长效性机制建设,推进企业深化改革。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9月集团党委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同月上级任命新任党委书记为董事长。集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目前,集团总经理待上级任命。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充分发挥旅游行业龙头作用,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酒店、旅行社、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旅游等板块均呈现良好发展势态。如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以党建为带动引领的“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及“厦门高山乡居休闲村落型社区生活景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重要部署,打造闽西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平台;积极响应中央“一带一路”倡议,推出“重走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项目;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厦金融合”部署,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牵头发起成立了“全国厦金旅游集散联盟”,打造厦金旅游交流平台;受思明区旅游局委托,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还成为思明区民宿平台开发商和运营商,打造了旅游产业链民宿管理运营平台。

2.关于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制度不健全,决策机制不完善,内部管控松散的问题

一是规范议事规则。9月集团党委印发了《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和《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研究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的程序。1月,市国资委派出3名外部董事加入董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责分明,依规议事。二是建立风险防控日常监测工作机制。每月分析数据提交监测报告,将风险防范和控制延伸至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各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建立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在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进行风险提示,完善集团风险防范体系,保障集团经营安全。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于12月制定《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协调统一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统筹发展形成合力。在集团党委推动下,各子公司在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和武平旅游开发项目中实现了板块互动,资源互补,协同发展。

3.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未达预期效果的问题

6月集团总经理主持召开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大会,再次明确了服务网点建设“服务形象与市场效益并重”的原则。同年11月,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与原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了公共服务采购合同。同时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努力拓展市场化服务,积极打造旅集网平台、思明区民宿平台、厦门旅游年卡平台、厦金旅游平台和厦门乡村游平台。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收入大幅增长,亏损大幅减少,预计实现扭亏为盈。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作为未来旅游服务平台型企业,将进一步提升为民办实事服务质量,积极拓宽市场化经营渠道,确保经营业绩达到集团既定目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1月,集团党委制定了《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细化学习计划、内容形式、学习成效和时间保障等,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次指定一名同志作专题发言,与会同志作交流发言。集团党委规范了中心组学习专用记录本的使用,并配备学习秘书,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初,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意识形态内容写入集团工作要点。4月,集团党委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集团党委于4月制定了《厦门旅游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着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于4月制定了《厦门旅游集团宣传阵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微信群、官微、官网、园区和园区LED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集团党委及班子成员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写入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并将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未制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集团党委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在8月制定的《厦门旅游集团内设机构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了《厦门旅游集团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集团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和下级企业选人用人的程序,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7.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集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集团上下选人用人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调整集团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员岗位。相关责任人员主动认领问题,并作深刻的自我批评。二是集团进一步理顺下属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集团与合作方各自委派的岗位及相应的选任办法。三是集团党委对少数工作业绩不佳和选任程序不规范的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重新任免。四是5月起,集团选任中层管理干部均提前书面征求了集团纪委意见,集团纪委出具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的意见。

8.关于管理干部储备、培养不足的问题

以来,集团加大了管理干部的储备和内部培养,选聘的8名中层管理干部中,6名为内部提拔。选派了2名干部分别赴西藏和临夏挂职锻炼。启动集团双向挂职交流,突出了双向互动优势,拓宽了选人用人的渠道。

9.关于对外选聘未报主管部门审批且对业绩未进行合理考核的问题

集团党委对个别工作业绩不佳的干部入职以来的履职及业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今后,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选聘方案、考察对象人选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再行选聘。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集团党委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9月集团党委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初,集团党委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着力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和组织力为重心,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部署,规定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两次,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系列活动。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轮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履职履责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二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集团党委认真落实8月制定的《厦门旅游集团党(总)支部工作例会制度》和4月制定的《厦门旅游集团关于“厦门党建e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员和党支部积分情况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同时配备《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初,集团党委专题研究部署了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逐一表决预审通过了两名发展对象,接收了一名预备党员。三是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按期召开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评率达100%,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集团将长期坚持对各党支部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集团党委将定期摸排子公司党员数量,对满足单独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的单位进行整合组建,力求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业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集团加大了业务接待的规范力度。8月,集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订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行每笔消费单独结算、单独审核报销,禁止采用挂账、抵扣、分拆等方式结算。2月,集团及时转发《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部门、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12.关于部分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一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将一家下属亏损企业停止经营,并分流该企业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不再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二是3月制定《厦门旅游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经营、明确违规责任追究。三是4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投资前期的项目审查工作,做到一般调查与尽职调查并重;严控投资审批流程,设立专人专岗,确保各节点紧密衔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存在重业务轻纪律教育现象的问题

集团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建立“厦旅清风”集团纪委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新动态,开展全天候线上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常态化廉政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集团一名已退休中层干部违规占用公房问题以及下属企业一名中层干部公车私用问题在全集团进行公开通报。今后,集团纪委将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力,促进党员干部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

14.关于经常性督促检查不够严格深入的问题

加强集团国有资产监管,明确集团资产运营部的管理职责,同时明确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集团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资产。执行资产定期巡查制度,坚持至少每月对对外合作出资资产巡查一次,每半年对经营性租赁资产巡查一次,加强对集团所属资产的管理,及时掌握资产状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适时采取法律手段。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集团党委制定并贯彻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第一责任人清单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集团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的建设重要问题,部署党的建设重点工作。3月,集团党委书记与集团班子成员及其分管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集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团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一名未按相关程序提任的中层干部进行重新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给予降级使用。二是督促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1月集团纪委建立基层《纪检工作月报制度》,定期召开集团纪委委员及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基层政治生态。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参加市纪委、市国资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增强监督执纪能力。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分析研判和处置暂行办法》,通过调研走访、日常检查、审计审查、“1+x”督查、设立举报邮箱等途径,加强日常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提高主动发现问题和加强自办案件的能力。五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6.关于国有资产管控不善,存在被侵占、流失风险的问题

(1)鼓浪屿相关房产问题:一是其中四户房屋已收回(其中一户占有人应补缴和应退还的租金已全部收回,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集团通报)。二是对剩余4户,已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诉讼。

(2)合作经营项目问题:一是针对合作经营项目存在的问题,集团已向合作方发函要求整改,并向市相关部门及所在街道发函反映该情况。二是集团调整委派到合作方的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不得违反土地规划相关规定,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三是明确由集团资运部作为责任单位,并委派资运部负责人兼任合作公司副总经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四是建立资产巡查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做到对合作经营项目的月度巡查。五是持续跟踪违规使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并视情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3)鼓浪屿合作项目问题:一是通过查阅该项目所有的档案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人事任免,报告和批复文件等,认真梳理分析自合作以来各个节点合作双方的责任义务。调查了解合作方的注册登记信息,包括股东构成、股权比例和历年变更情况等信息。同时就经营权问题咨询法律顾问,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经营权归属问题。二是调整委派到该项目的董事会成员,积极参与运营决策,督促董事会严格依法依规和双方协议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指定集团资运部作为该项目的责任部门,跟踪了解项目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合作期满收回可能存在变数等问题。三是走访鼓浪屿管委会,了解关于对该项目历史风貌建筑修缮保护和园区规划利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听取指导意见,并联合鼓浪屿管委会对该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掌握园区内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情况。对园区内所有建筑物进行拍照确认,重新登记造册,并就后续部分房屋修缮工作,积极协调鼓浪屿管委会文管部门和园区承包经营方,加强跟踪监督。同时要求园区承包经营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确保该项目历史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要求集团资运部定期对园区进行巡查,进一步跟踪了解,加强监管,确保历史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对园区承包经营方在合同期内遵守承包经营合同情况进行定期督促和检查。

17.关于招标采购工作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今后集团的大型建设项目原则上都委托具有建设资质及建设经验的国企实施代建。二是集团对相关部门进行整合,合理规划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流程,科学平衡项目时间,确保工程建设按既定流程执行。三是严格执行新制定的《厦门旅游集团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团物资及服务采购的管理。四是8月成立厦门旅游集团工程建设(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专项督查小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五是自5月以来集团所有资产出租均严格按照《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5月对该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进一步明确权限和流程、规范出租管理。

(七)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8.关于“三转”仍不到位的问题

集团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于9月,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班子,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5月,集团党委免去纪委副书记除监察室主任外的其他兼任职务。

19.关于公车私用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集团对巡察中发现的集团下属子公司一名中层干部(非中共党员)公车私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其给予免职处理,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退缴违纪款,扣发其绩效,并在全集团进行通报。集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与该同志所在单位的集团分管领导及行政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8月集团下发《厦门旅游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并定期开展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5件,涉及4人。集团纪委逐件开展调查核实,已全部办结。其中失实了结3件,属实2件,对其中1名违规公车私用的子公司中层干部(非中共党员)给予免职处理,进行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及扣发当年绩效,并在全集团通报。对另1名违规占用公房的集团退休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追缴相关费用,并在全集团通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整改工作开展两个月来,在市委巡察办和第一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集团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不断巩固和深化,尤其是对一些纷繁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如鼓浪屿相关房产问题和对外合作经营项目问题,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跟踪推进解决。集团还将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思想教育、组织领导、建章立制等方面持续推进,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集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整改与集团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结合集团“高举旗帜、打造平台、掌控资源”的工作思路,通过党建引领切实促进经营业务的开展,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效果,在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试金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在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一抓到底,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科学选人用人,打造忠诚勇敢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厦门旅游集团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后备干部培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推动集团发展、增强班子功能和促进干部成长相统一。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集团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推动制度废、改、立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集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好经常性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警钟长鸣,保持零容忍和高压态势,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条规的学习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盯住“关键少数”,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推动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2-5353857。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厦门旅游大厦12楼。邮政编码:361010。电子邮箱:xljw@。

中共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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